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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射性用药外照射监测系统
1、根据国家标准的强制要求,患者体内活度残留低于400 MBq 作为出院标准,结合采用 Monte Carlo算法和无源刻度方法,确定患者口服或者注射药物后的出院时间。
2、系统意义:
此套系统有助于对医院核医学科的辐射水平、放射性污染水平、给药病人进行有效监控、方便判断及全面把控,掌握其活动特征,提高辐射监管水平,提升病床的周转率,缓解床位紧张,应对卫生执法、环境执法对出院病人体内残留辐射剂量系统监管,保证公众人群的辐射安全,并对公众人群作出辐射防护指导。
3、主要功能:
伽马放射性核素精确测量计算,伽马射线高分辨率能量测量、剂量估算;
多种
放射性药物
治疗患者的外照射量率和剂量当量率估算;
网络一体化设计,可实现多患者、多区域联网监测;
可设置声、光、电多种报警模式和系统参数;
可查询历史数据,并长期存储;
支持固定和车载等多种使用方式。
4、核医学防护法律强制要求:
7.2.1 接受 131I 治疗的患者,应在其体内的放射性活度降至 400 MBq 或距离患者体表 1m 处 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 25μSv/h 方可出院,以控制该患者家庭与公众成员可能受到的照射。
(国家卫健委《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》 GBZ 120—2020 国家标准)
4.5.2 接受碘-131 治疗的患者,应在其体内的放射性活度降至 400 MBq 以下或距离患者体表 1 米处的 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 25 μSv/h 方可出院。
(国家生态环境部《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》 HJ 1188—2021 国家标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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